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知识点大全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知识点大全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1、“你知道整个国徽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整个国徽图案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在我国现阶段,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其范围是怎样的?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主人翁地位)。
 
3、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人民与公民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于: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我国现阶段人民范围包括(见上题)。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有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任务。(P6 略)
 
5、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包涵哪些内容?P9。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2、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教材P10—P11 4点。)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自由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P10
 
4、“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
 
诬陷别人不属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如果滥用言论自由,就会侵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如造成泄密、造谣、人身攻击,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等,自己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它说明行使公民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 公民的义务
 
1、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首先,从获得和付出的关系来看,享有权利属于获得,履行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因而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别是法定义务。
 
其次,从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的角度来看。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第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我国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来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2、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1)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参见教材P16)
 
3、“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每个人的权利就没有办法保证。这要求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什么是道德义务?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6、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参见教材P17“相关链接”。)
 
7、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二框 忠实履行义务
 
1、忠实履行义务要做到哪三项要求?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列举我国法律禁止公民实施的行为:(参考教材P21)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的人格权。
 
2、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的重要性: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生民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矗生民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不容他人侵犯。
 
4、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5、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意义?
 
主要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人的受教育汉,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杜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等。
 
6、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等。
 
7、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1、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为什么说“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3、遇到危难时我们如何维护生命健康权?
 
(1)危难时刻要学会保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
 
(1)含义: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2)法律规定: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维护名誉权
 
(1)名誉权含义: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2)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①侮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赃物等。②诽谤行为: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等行为。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维护肖像权
 
(1)肖像权的涵义及内容: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其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有:①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维护姓名权
 
(1)姓名权含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及后果: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等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的行为;②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也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侵犯姓名权的后果: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第一框 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具体内容、保护隐私的意义
 
(1)隐私的含义: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2)隐私的具体内容: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3)保护隐私的意义: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因此,保护隐私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隐私权的含义、内容及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1)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内容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①个人生活安宁权。②个人信息保密权。③个人通讯秘密权。④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弟二框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2、侵害隐私权的表现
 
(1)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2)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这些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3、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4、青少年如何增强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另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教育对个人成长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矗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2、受教育的重要性: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生活奠基。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3、什么是受教育权?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什么是义务教育?
 
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循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5、义务教育的特征:
 
(1)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2)具有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3)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1、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具体方法: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寻求亲朋好友的帮助;寻求妇联、共青团组织的帮助;寻求教育部门的帮助;寻求法律帮助等。
 
2、我们未成年人为什么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在我们这个不发达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也不容易。作为学生和子女要对国家和家庭千方百计地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存有感恩之心;要为自己的发展,更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3、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4、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
 
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
 
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探寻正确的学习方法……
 
5、如何提高学习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6、初中阶段是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显著的时期,也是我们掌握知识、塑造自我的黄金时期。
 
7、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1、财产按归属划分为哪几类
 
分类: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2、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读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事实上的处分权和法律上的处分权)。
 
4、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公民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切实保护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法律明确做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5、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民事法律手段和刑事法律手段。(p72--73)
 
6、当财产所有权收到侵害时,公民应该怎么办? (P74第一段)
 
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收到侵害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损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1、什么是遗产?遗产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P76)
 
遗产含义: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作为遗产的三个必备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2、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3、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驻父母。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4、遗产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的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遗愿处分财产。
 
6、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9相关链接)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7、什么叫遗赠?(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8、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当怎么办?
 
①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③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框 无形的财产
 
1、什么是智力成果?(p81)
 
智力成果是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什么是智力成果权?(p82)
 
智力成果权也叫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3、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重要法律的名称。
 
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4、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你可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①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第一框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1)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2)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3)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2、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3、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9项权利(p91)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其中最主要的是安全权。
 
5、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要求)(p92)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第二框 维护消费者权益
 
1、消费者怎样才能避免上当受骗维护自己的权利?(p93--94)
 
要炼就一双“慧眼”,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2、当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权?(p96)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以后,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地解决。这些途径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单元 我们崇尚公平和正义
 
5、如何成为聪明的消费者?
 
①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商品、服务、市场及消费心理);②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维权途径);③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6、在商品交易活动中,消费者如何培养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①在交易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②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受到惩治。
 
7、消费者维权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第一框 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1、对公平的理解: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对公平的理解都是不同的
 
①公平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②公平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知道在特定环境中如何行动,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如何做是最好的。
 
③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
 
④公平是相时的,没有绝对的公平。
 
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否则,就不公平。
 
2、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会产生怎样的心理和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有什么危害?
 
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
 
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3、公平会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带来什么影响?(公平对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
 
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第二框 维护社会公平
 
1、我们应当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p104--105)
 
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①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我们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③我们要敢于同破坏公平的行为做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2、你见到下列不公平现象,你应当怎么做?
 
当有人恃强凌弱时: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当有人弄权渎职侵吞公款时: 检举揭发
 
当有人排斥异已、处事不公时: 仗义执言、主持公道 ,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3、什么样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为什么?
 
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因为: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只有公平互惠的合作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个人发展。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人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4、什么是“公平”?
 
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第一框 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1、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谈谈你对正义的理解。
 
①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被人欺负了,有人斥责欺人者;受委屈了,有地方鸣冤申诉;被侵权了,有法律制裁侵权者;有困难了有人伸出援助之手。②如果没有正义,善良就会被践踏,邪恶就会肆虐,整个社会就会陷入黑暗和混乱之中。③所以,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3、什么是制度?制度的正义性体现在哪里?
 
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指定的。每个人都能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到致意制度规则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5、正义和正义制度对社会有什么作用?
 
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第二框 自觉维护正义
 
1、维护正义,我们青少年应当怎样做?
 
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看到非正义的事情,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在尽量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①要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稳、爱憎分明、正气凛然、正大光明、无私无畏。 ②如果遇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要采取起正当方式,奋起抗争,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③未成年人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④我们不仅要为自己、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要为集体的正义去奔波,为国家的正义去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