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个人相关的税的详细介绍
三联生活周刊 邢海洋
在一个以流转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税”被隐蔽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所以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几乎每天“买东西”,不知道买东西时实际也在“纳税”。家家户户每天每日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水电气,只要是买来的,不是偷来抢来的,同时也就是在纳税。
增值税:唯一的价外税
2001年,重新开张的王府井书店有个颇有历史意义的举动,购物小票上分列了价款金额与税款金额。标价100元的图书,小票清楚标示其中价款金额为87元,税款金额为13元。它实际提醒你,你交书款时实际已纳了13%的税(电子、音像制品的税率为17%),也就是说,在你买书时候,已是“纳税人”了。
无独有偶,南京的一家超市,也在给顾客的购物发票上将税款与商品价格分离,即标出商品单价、销售金额、税率和所付税金,使消费者对自己所购商品的真实价格、所缴税款各种信息一目了然,明白自己在购物时已缴了税。想不到的是,这一做法遇到了麻烦,颇有消费者质疑超市,买了商品为什么还要纳税,有人说超市将本该由企业缴的税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要超市说清楚,结果发展到顾客吵闹,最后超市不得不取消了这一小票。
2007年,记者再次来到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购书,购书小票上已经没有了税款栏目,只有“折扣”的字眼。据说,王府井书店也是被买书和读书人质询到不胜烦扰,最终放弃了向购物者做纳税人教育的机会。连读书人都不能理解自己在消费活动中实际对政府的税收做了贡献,更不必指责超市买菜的消费者能有更清楚的了解了。
在一个以流转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税”被隐蔽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所以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几乎每天“买东西”,不知道买东西时实际也在“纳税”。家家户户每天每日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水电气,只要是买来的,不是偷来抢来的,同时也就是在纳税。在现实社会中,几乎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完全是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人,或多或少都要购买自己不能生产的消费品。所以,消费活动和销售活动、生产活动一样,都在纳税,只不过销售者直接交了税,消费者间接交了税,但归根结底,税还是消费者缴纳的。
财税课程里有一对重要概念,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税收的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也是实际上的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间接税与直接税相对应,它是由企业缴纳,但并非由企业负担的税,如产品税和营业税,企业在定价时就考虑了间接税支出,把它附加在产品成本上,转嫁给了消费者。间接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从而只是间接地以公众为征税对象。间接税包括销售税,还有对财产、酒类、进口品和汽油等所征的税。间接税表面上是对那些纳税人征税,但实际上此人可以通过损害另一个人的利益来使自己得到补偿。
消费税大都是间接税,但有些也是直接税,当不是对物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课税,而是直接对消费者课税时,情况就是这样。例如房屋税,如果像通常所做那样,课征于房屋的居住者,便是直接消费税;如果课征于修建者或所有者,便是间接税。
税务学里还有价内税和价外税的概念,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在书店里买书,书中所含的税款实际上是价内税,税款由书店的销售款中扣除,消费者支付了书价,等于已经缴纳了税款。而在美国的书店里买书,书店开出的小票先打出书本价格,再在后面打出州税,书价和税款分离,购书者支付的分别是书价和税款,虽然是一并交钱,却是两个不同的款,这个州税是价外税。若是家境贫寒的学生买书,到了每年报税季节,就可以把这一情况报告征税机关,获得退款。两种税收定义,两种不同的纳税人主体,使得两个国家的消费者对谁纳了税形成认识偏差。
现在我国的价外税只有增值税一种,其他税都为价内税。即便在海外,增值税也应该是价内税。这主要是增值税的性质和申报程序决定的。而增值税普通消费者用不到,也就很少有填报税务报表,向税务局缴税的经历,到头来,便不知道自己的消费行为中实际包含了纳税过程。
所谓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和零售环节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一辆汽车,从铁矿石到钢材到零件到装配成型,每一个步骤都在增值,都要分别缴税,缴税是个很复杂的操作,需要专业人员,专用发票。个人是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公司代开也是违法的行为;甚至小公司都不能按步步增值的状况进入到增值税发票的一环,普通消费者得到的最终发票上自然也不会有纳税状况了。
消费者购买一本书,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便是增值税,是从一张张纸张的生产开始,到作者一个个字写到几十万字,到出版社运作使其增值,到书店销售使之到了消费者手中,一层层增值,但每次税率都固定,都是17%或13%,最终的书价里包含的17%或13%便是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一个纳税人应该知道的常识是,无论你购买了什么商品,其中都包含一定比例,17%或13%的增值税,也就是说,你一年中花了10万元,就缴了1.3万到1.7万元的增值税。当然,如果是在小商店里买食品,增值税按商品价格的6%计算,这是税务机关无法对规模小的企业的经营活动严密监控,因而用总营业额核定增值税。至于在农民的田地里买菜,就不涉及增值税了。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体系只是对制造业的增值征税,对农业、工商业和服务业等都没纳入增值税课税范围。原因也简单,一部电影,计算从投拍到放映到发行DVD的增值额恐怕异常繁难,甚至没有公认的标准。不过,这应该难不倒税务部门,只要条件成熟就会征收,比如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过去只象征性征收总价的1%,今年2月1以后就是增值部分的30%~60%。
营业税
假想一种情况:在车商把车卖给消费者的时候,车商是否需要纳税?如果缴纳,不用说,这笔钱车商是不会自己掏腰包的。如果开张营业,每做一笔生意,商人都要缴税,这笔税自然从消费者身上出。
如此情况下消费者未免交了两份钱,即交了增值税,又替车商缴纳营业税,有双重纳税的嫌疑。不妨看营业税的定义,看制定法律的人如何避免这一问题。税法上,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再看营业税适用的典型行业,金融保险业、仓储业、饮食业、旅游业、娱乐业。如此看,到商店购物便不会缴了增值税又交营业税,双重缴税。去看电影去打保龄球,缴纳的是营业税,税率基本是5%。看一扯满城尽带黄金甲》80元的门票,贡献了票房的同时还贡献了1.6元的营业税。不过,若是到医院看病,到文化馆参加专门举办的文化活动或者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虽买了门票,也是免税的。
《满城尽带黄金甲》大大风光了一回后,投资人却说:“这个行业它就不挣钱,风险又巨大,政府应该减免各种税收,这样才可能扶持起来。”虽然《满城尽带黄金甲》票房2.8亿元,但制作方分成只有1亿元,除去宣传拷贝费用所得无几,制片人透露已为国家缴纳了电影基金1400万元和营业税878万元。这笔税金从哪里来的呢,营业费用表面上是投资人预先垫付的费用,但最终还是要由消费者买单,或者,这部分资产是为过去的消费者服务赚钱的利润。这一解释未免绕圈子,不妨简化到一家电影院的营业税,电影院可是靠观众一张张地买票累积营业额的。双脚一踏入影院,便替影院纳了税。
以消费者的身份出现是为国家做贡献。以经营者身份出现也是如此,以个人劳务为例,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再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于是先缴营业税,再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可能缴纳最多的营业税是售卖不动产营业税,按规定,买卖中卖房子一方房价要按成交价的5.5%缴纳,只有售卖的是家庭唯一自住用房,且已购买5年以上才可以免去营业税。除了缴纳营业税,如果有盈利,卖房子一方还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套50万元买,100万元卖出的房子为例,先要缴纳5.5万元的营业税,再要缴纳1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买房子的一方则要缴纳契税(房价的1.5%)和印花税(房价的0.05%)。
消费税、关税和资源税
原理上,政府有权对一切经济行为征税。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制作过一个社会资金运动流程图,告诉政策制定者经济活动中金钱的流向,从而找到可以建“收费站”的最佳结点。在马斯格雷夫的描述中,社会经济活动无非围绕两个单位运行,一个单位是家庭,一个单位是企业。企业生产家庭所需要的产品,并通过雇佣家庭成员的方式使家庭有收入;家庭则消费企业产品,使企业经营得以持续。自然,这一循环中需要生产要素市尝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为媒介。于是,家庭收入是课税点,家庭在消费货物市场消费也是课税点,家庭储蓄或在资本市场投资也是课税点。对企业,无论其采购原材料还是销售货物,都构成课税点。马斯格雷夫共找到16个课税点。
马斯格雷夫的资金流转图上,消费是重要的税收来源。广义的消费,即对家庭在一定时期的所有支出征税,计税依据是支出的数额。但每次统计支出未免繁难,现实的办法是将家庭及个人在某一时段的收入减去储蓄后剩下的余额。即便如此,世界上曾经实行过支出税的国家仍因为征管的繁杂放弃了。其实,从支出的计算上就可以看出,支出来源于收入,对消费课税不如直接对收入课税,即世界上普遍实行的所得课税。
每个结点上都可以设置“收费站”,但何种路径上设置仍需遵从公平公正原则,更不应有损经济发展。个人消费支出税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设想。他们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的全部所得,而不论这种所得是否支用。若对个人所得不用于消费而用于储蓄部分也作为征税对象,则不利于鼓励储蓄,由于储蓄是投资的来源,因此也不利于投资。所以如果把个人所得税改为个人消费支出税则有利于抑制消费,鼓励储蓄和投资。但凡事物极必反,支出税对所有的消费课税,等于否定消费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当社会进入消费社会,健康的经济运行首先需要消费者积极消费时,支出税就再无人提及了。
普遍提及的消费税实际上是狭义的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这里消费税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在体现国家奖励政策、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作用。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等11类应税产品。当年,全国消费税征收额516亿元。2005年,消费税收入增长了3倍多。
2006年4月1日,12年后,国家首次对消费税进行调整,消费税税目由11个增至14个,新税率特点之一是取消原税率为8%的“护肤护发品”税目,洗发水、浴液、花露水等成为生活必需品,脱离了奢侈品行列。但原属该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化妆品”税率也由8%猛升到30%,意味着高达22%的价格上涨。另一个特点是新增实木地板和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税率为5%,旨在节约木材资源。对消费者影响最大的当属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了大排量汽车税率,其中4.0升以上排量的税率为20%,提高12%;而对排量小于1.5升的,税率为3%。消费税单上还首次出现了高尔夫球具和游艇,而一些手表的价格高达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已经超越了其原有的计时功能,也被归入高档奢侈品的行列。
消费税征收的目的反而是“抑制消费”,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属资源税,资源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体现的是资源国有,任何人都需有偿开发和使用的原则,资源税的税率,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吨,意味着每烧一立方米天然气消费者需要支付0.2分到1.5分的资源税。未调整前,采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是每吨8~30元。2006年资源税在部分地区有两次调整,煤炭、石油、金矿资源税相继调高,各省煤炭资源税率涨幅均颇大。比如,2006年5月1日起,各等级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最高上调180%,最低幅度为15%。岩金矿资源税上涨到1.5元/吨至7元/吨不等。而石油资源税上调到16~30元/吨,并对超过40美元/吨部分收取特别收益金。
车主在油站加油,除缴纳了石油从开采到提炼到批发零售的增值税外,每升油都含有几分钱的资源税。只是在石油供给垄断的情况下,油价并非市场价格,中石油、中石化很可能从自己的利润中上缴资源税。这和开发商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是一个道理,房价是供给需求决定的,而非成本决定,此时的土地增值税很大程度来自开发商利润。
作为一种间接税,消费税使价格提高,消费者最终要为这一差价买单。这一点和关税一样容易理解,只不过关税范围远比消费税大得多,上至高科技产品,下至工农业原料,无所不包。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汽车关税5次下调,最终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降至25%。我们不妨假定一辆到岸价为10万元人民币、排量为1.0~2.2升的进口中级轿车,计算它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目前国内进口车的价格主要由5部分构成,即: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和经销商费用,其中关税2.5万元,消费税5000元,在此基础上再多出17%的增值税,尚未加上经销商利润和费用,这辆车的价格已经是15.79万元。自然,在海外买车,增值税也是免不了的,只是因为是出口到海外,出口国免税,使我们得到的到岸价低于当地的售价。
有趣的是,为鼓励出口,出口国会对增值税退税,也就是说,从铁矿场到螺丝钉厂到发动机厂到整车厂都能得到的退税,到了我国被一并征收。
行为税
我们已经知道了马斯格雷夫的资金流转图,政府要征税,要么在资金的流动中,也就是流转税;要么在流入口,也就是所得税;要么在流出口,也就是支出税;要么干脆对静止的资本收税,也就是财产税。按征收对象,税收因而有了以上4种主要税种。
我国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征收的税收一共有23种,其中有19种与公民直接相关,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和关税。这19种税大多可以归结到流转、财产、支出和所得税中,但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类似于对特定的消费征税,是对特定行为的征税。
征收行为税,或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调节,使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或只是为了开辟地方财源,达到特定的目的。这类税的设置比较灵活,其中有些税种具有临时税的性质。我国对行为的征税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10种合同上要贴印花,营业账簿、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和土地使用证等上都要贴印花。印花税虽是小税种,但涉及面却不校买卖股票,每一次交易都要缴纳0.1%的印花税,这还是股市历经大熊市,屡次下调的结果,1990年证券市场开设之初印花税税率是0.6%。2006年股市交易持续火热,沪深两市全年交易额接近9万亿元,因交易双方都要缴税,印花税达到179.46亿元,这还不是股民对国家税收贡献最大的一年,过去税率高,即使没有如此多的交易,国家仍能征得巨量税款。
与个人相关密切的车船使用税,一辆小汽车每年200元,一个北京市拥有300万辆小汽车,车船使用税便是6个亿,今年若是提高到每年660元,车船使用税就会达到20亿元,刚好是政府用于补贴公交的40个亿的一半了。
屠宰税和筵席税虽然已经是停征的税种,但历史上却赫赫有名,这里也有必要介绍。屠宰税始于清末,曾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但征收制度一直混乱。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统一了屠宰征收办法,对猪、羊、牛、马、驴、骆驼等牲畜屠宰行为收税,税率为10%。随后屡经调整,全国税变为地方税,北京曾规定,屠宰按头征收,猪每头4元、羊每只1元,牛每头6元;上海,猪6元、牛8元、羊4元;广东,猪10元、牛15元、羊5元。可见,屠杀牲畜几十年前还是一个重要的税源,后来,越来越微不足道了。筵席税是民国时开始出现,建国后税率为10%~20%,设立的起征点是每次消费人民币(旧币)3万元。后来起征点变为200元到500元。但筵席税对外国人免税。
其实,按照筵席税征收的传统,不难看出现在应该对K歌和打高尔夫球收取行为税。
每人纳税2895元
何为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由此可见,纳税人主体不是来自家庭,便是来自单位。但归根结底,单位由个人组成,跟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单位的权益也在个人,这个意义上,国家征收的税款都汇集于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在西方,纳税人的概念干脆等同于公民,突出的是纳税人对政府的义务和权利。这个意义上,纳税人应该了解,除了个人所得税,其他所有的税也是国民对国家的贡献。比如2006年,全国共征缴个人所得税2452.32亿,合到全国每一个人头上,是188元。这只是我国税收的很小一部分。实际上,188元只是减免农业税前一个普通省份农民的人均负担级别。国税总局公布的资料,2006年不包括关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7636亿元,按人头平均,每人就是2895元。绝大多数的税款并非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只占到总税收的6.5%,微不足道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