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和Ipad在深圳被美企起诉侵权

苹果手机和Ipad在深圳被美企起诉侵权,此前,已有多家手机制造公司均被起诉!

苹果作为全球最有创意的公司之一,旗下各款产品大受追捧。但在中国,苹果除了拥有大量的果粉外,应对的官司也不断。

据蓝鲸TMT1月4日报道,今日上午,一家名为GPNE的美国公司在广东深圳中级法院起诉Iphone和Ipad专利侵权,索赔数额追加到1.2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9亿元),创下我国内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此次被苹果公司连带遭遇诉讼的还有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代工方富士康旗下两公司以及中国联通。 

据了解,其实该美国公司已坚持状告苹果长达四年之久,除了深圳中级法院起诉外,在美国本地亦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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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此次诉讼的原告方是一家美籍华裔在夏威夷创办的名为GPNE的公司,原籍中国澳门的夏威夷大学教授黄景榆,此前在美国通信公司AT&T就职,并在贝尔电话实验室接受培训。

据了解,苹果此次遭诉讼的专利是GPRS里面所包含的一项基础技术。这项技术早在1995年6月15日,黄景榆教授就在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寻呼方法及装置”,且于2001年4月11取得了授权公告。

黄景榆表示,该专利是一项与3GPP通信标准相关的基础发明,是目前手机、具有GPRS功能的平板电脑等通信设备设计的一项基础专利,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14国取得专利保护。3GPP标准采用该技术,但其并非标准制定的提案者和成员。

在近些年中,摩托罗拉、黑莓、LG、三星等多家手机制造商均被GPNE状告,但最终均达成和解,并先后签订专利许可协议。

眼下这起诉讼可追溯到2013年1月28日,GPNE同时起诉了苹果和诺基亚,但诺基亚被微软收购后与原告达成了和解。苹果公司却始终没有达成和解协议,苹果先后三次以不同理据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原告涉案专利无效,并于2014年9月23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苹果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维持原告专利有效。 

蓝鲸TMT报道称,苹果方态度强硬,坚持声称他们生产的是手机和电脑,而GPNE主张的涉案专利是寻呼机(即常见的BP机)。涉案专利是一种方法和装置,所以专利不该扩展至手机。

深圳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16日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2016年11月28日第三次开庭,原、被告和鉴定专家三方对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当庭质证。

GPNE分析苹果财报得出,Iphone和Ipad侵权获利分别为76.9亿美元和17.98亿美元,但4800万美元的诉讼费原告并没有能力支付(诉讼费约为起诉侵权金额的200分之1),原告决定对iPhone手机案在原索赔95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1亿美元,iPad平板电脑在原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600万美元。

此前,GPNE在中国曾与华为公司通过友好协商方式签订了全球专利许可协议。对此,GPNE代理律师,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志明表示,在与苹果就该专利做协商时,苹果公司态度十分强势、霸气,相反华为则表现得十分绅士,初次沟通之后约一个月时间就达成了和解协议,不过与华为达成和解协议的金额不便透露。 

值得一提的是,GPNE此前也在美国对苹果就该专利侵权提起诉讼,但在美国却遭遇了败诉。王志明称,在不同国家对专利的定性有区别,GPNE在美国起诉败诉的主要原因是在美国申请的专利定性和法律制度与中国有较大差异,该技术在中国所申请专利法律效力最强。

据悉,目前在审的诉讼案向苹果公司索赔的销售收入时间从起诉日2013年1月28日追溯到2011年1月27日,而该项专利保护到期日为2015年6月15日。GPNE对起诉日至保护到期日的侵权已经另外发起诉讼案件,后期的诉讼案件索赔金额要视本次诉讼的判决结果来确定。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王志明称,因为原告追加索赔金额后,超出了深圳中院1亿元人民币审限,案件有可能将移交到高级法院。 

原标题:苹果在深圳被诉侵权索赔9亿 专利人称苹果态度霸道

原标题:苹果在深圳被美企起诉侵权索赔9亿 专利人称苹果态度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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