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的详细介绍
( 1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①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 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都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 这是无条件的、 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 承认了客观真理, 也就等于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二, 人类的认识, 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 每一个真理的获得, 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 这也是无条件的、 绝对的。
②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 它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 从认识的广度来看, 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某些领域、 某些事物和过程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其二, 从认识的深度来看, 任何真理性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 一定层次上的近似的正确反映。
( 2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个基本属性, 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的。(详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统一的。其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 相互渗透的。一方面, 相对之中有绝对, 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 颗粒, 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另一方面, 绝对之中有相对, 绝对真理要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 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 构成了绝对真理。其二,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辩证转化的。真理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是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转化和发展的过程。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 都是属于由相对真理转化为绝对真理的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③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
( 3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两个极端割裂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
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 否认了真理的相对性。绝对主义认为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 真理不可能是相对的。人们所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不变性, 它穷尽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一切认识。绝对主义否认了真理的发展。
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 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相对主义否认了绝对真理, 必然同时否认了客观真理, 从而把真理变成了主观随意的东西。相对主义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标准, 必然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
真理的时空性 真理具有时间和空间性。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有不同的定义,而这个定义是被普遍认可的真理。(江竟瑞2009)
真理的具体性所谓真理是具体的, 是指正确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总是在具体的条件下和具体的范围内的一致, 即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 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 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宇宙中没有抽象真理。
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
( 1 )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真理标准
①唯心主义否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它们提出的真理标准有:其一, 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其二, 以大家公认或多数人的意见为真理标准。其三, 以“有用”为真理的标准。其四, 以“上帝”为真理的标准。其五, 以“理论”或者“绝对精神”等客观精神为真理的标准。
②旧唯物主义承认真理的客观性, 主张把客观事物本身作为真理的标准。
③无论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 都不懂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2 )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①所谓真理, 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 就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比较, 这也就是说, 作为真理的标准, 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
②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不可能找到真理的标准, 我们不能用主观检验主观, 用认识检验认识。客观事物本身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因为客观事物也不能把主观认识和其自身加以对照。
③实践是精神见之于物质、 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除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外, 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 是指实践可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 实践就成为沟通主观和客观之关系的桥梁。
④这样, 人们在实践过程中, 能够以一定的认识作为指导改造世界, 并直接引出现实的结果。如果人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就证明了这种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它就是正确的;反之, 就是不正确的。
( 3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 既确定又不确定。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 确定性表现在:其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的客观标准。其二, 人类的认识归根到底都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 从长远看, 实践可以检验一切认识。一切正确的认识终将被实践肯定, 一切错误的认识终将被实践推翻。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 不确定性表现在:其一, 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过程, 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所在时代提出的一切学说, 同时, 已被实践所证实的某种正确认识, 也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其二, 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 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性, 是相对的、 有限度的。
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是在坚持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绝对性而否认其相对性, 会导致绝对主义的思想僵化;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相对性而否认其绝对性, 会导致相对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 4 )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逻辑证明在认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①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使实践检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②为实践检验提供理论依据, 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然而, 逻辑证明不能成为同实践标准相并列的第二条真理标准, 它是不能离开实践的。逻辑证明所遵守的规则是在实践中产生的。逻辑证明所依据的前提是否正确, 要由实践来检验。逻辑证明的思维过程和结论是否正确, 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 由实践来做最后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