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基督教在人生哲学上有什么差别?

佛教与基督教在人生哲学上有什么差别?

佛教和基督教是世界两大宗教。宗教表面上似乎是以神为中心,其实人才是它们探讨的主要对象。它们对人生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研究是在宗教形式下进行的。由于不同的地理、历史、文化背景,佛教与基督教在人生观上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论。但是,“既然地球和人类都只有一个,东方西方就不能把人性分裂成彼此不同的两半。”——荣格。既然都以人为研究对象,那么,佛教与基督教的人生哲学也必然有相通、相似之处。本文试图以人的本质和本性、人生的价值、人生的理想境界以及实现理想境界的途径几方面对这两大宗教的人生哲学作一比较。
 
一、人的本质
 
关于人的本质,佛教和基督教不约而同地认为人是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综合体。具体而言,佛教认为,人身是五蕴和合而成的生命体。五蕴是指构成人的五种要素:色、受、想、行、识。“色”指物质,既肉体;“受”指苦、乐、喜、怒等四感官生起的情;“想”指理性活动;“行”指意志活动;“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里色是物质现象,受、想、行、识是精神现象。故人是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统一体。但佛教又认为五蕴是成坏无常、虚幻不实的,它们最终要分离消散,归于寂灭,人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本体存在。因此,人的本质是无我,是空,即无实体。基督教也看到,精神与肉体的结合构成人自身的存在。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在其论著《上帝之城》中说:“精神与肉体相结合的方式乃是人所不能理解的,然而这就是人生。”基督教神学理论认为,人是神按自己的形象造出来的,但又与神不一样。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具有神性,有趋于真善美的无限可能性;另一方面保持着人性,有着无穷的从自我出发的欲念。这两方面在人的内心不断斗争,使人在不断的自我斗争中向前发展。基督教在这里并未否定人的现实存在,人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同时又要力求摆脱现实社会的“有限”去寻找理想中升入天堂的“无限”,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即它主张在肯定现世的基础上努力超越现世、超越有限的人生。当它把人性与神性的奥秘摆在人面前时,就已作出了理论归结:这一奥秘就在于不断超越自我走向上帝。由此可见,佛教与基督教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认为人是空无,就此否定人的现实存在,否弃现实社会;后者则保留了人性的方面,即肯定人的现实存在这一本质,但并不主张发展人的自然本性,而是通过对人的内心世界及其矛盾的解剖,最终超脱自我走向终极的上帝。
 
二、人的本性
 
在人的本性问题上,两教各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而言,佛教认为人的本性是清净的、善良的,只是由于种种物欲作崇,致使人的本性遭受蒙蔽走向堕落。只要人信仰神佛,加强宗教道德修养,便能去掉蒙蔽,恢复自身固有的佛性,从而在极乐世界得到永生。因此说人人都有成佛的根据和可能,禅宗甚至认为佛性即是人性,佛从自身求,不须向外觅,只要直指本心,便能顿悟成佛。
 
如果说佛教对人性的认识是趋向善的话,那么基督教则更倾向于恶。它所谓“原罪”的教义即是说,罪恶的根源在人自身之中,人由于摆脱不了自我中心,因而有罪。其“罪”(sin)不是法律、社会意义上的违法犯罪,而是指人由于以自我为中心或耽溺于物欲当中不能自拔在精神上陷于无限痛苦的一种内心状态。这就是所谓与生俱来的“原罪”。它是邪恶的根源,正是这种罪,造成了世间深重的苦难。人类必须为此承受苦难和痛苦,由此可见,在人性问题上,善与恶可以说是佛教和基督教的基本分界点。
 
三、人生的价值
 
佛教认定人生是苦,苦就是人的命运,就是人的价值,现实世界是一种轮回,即生死和死生的流转,这种流转的本质就是苦。因而人的生命、生存、生活都是一种痛苦。所谓苦,不是专指感情上或肉体上的痛苦,而是泛指精神上的烦忧。佛教从变化、流动中看世界,宣扬人生无常,强调人及其所处的环境都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人根本无法把握自己、主宰自己,人在世上有苦无乐,只有彻底否定现世,才能跳出这轮回之苦。佛教把苦分为八类,即主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取蕴苦。生老病死作为人的生理规律不可变更,却也由此揭示了人生的全部过程就是连续产生无尽痛苦的过程;人的情感喜好和欲望也必然给人带来种种痛苦。人的主观欲望总是与不断变化的客观现实形成冲突,由此造成矛盾痛苦的人生。佛教还把人生之苦扩大化,宣扬人生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皆苦,人世间犹如无边苦海,芸芸众生沉沦在茫茫苦海之中,受尽苦难与折磨。
 
同样,人生是苦的命题也是基督教理论的基本内容,基督教承认并正视人间苦难的事实。从古老的《圣经》到当代的神学,一直把苦难列为严肃探讨的重大主题。世间的苦难多由人类自身的罪与邪恶造成,苦难源于人类,苦难始终伴随着人类。正因此才有了基督耶稣甘负十字架牺牲自己来为人类承担苦难的悲壮“圣”迹。如果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苦难亦是铸造高尚灵魂的场所。我们无法设想,世上没有苦痛,竟会有同情和慈悲;没有苦难,竟会有坚毅和智慧;没有危险,竟会有谨慎和勇敢;没有不义,竟会有正义和仁爱。我们说,正是对苦难或恶的真正透彻的洞察,才使人悟出人生的价值所在。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说人生是苦的命题不仅是佛教对人生价值的总判断,也是基督教人生观的理论基石。
 
四、人生的理想境界
 
佛教认为人生有苦无乐,人间世界是苦海,主张断灭因缘,超脱轮回,成就为佛,以涅槃为人生最高理想境界。所谓“涅槃”。就是要消除生死因果,灭除一切烦恼,达到常、乐、我、净、无欲无念的境界,从而获得最高的和永恒的幸福,佛教涅槃学说的全部含义就在于它指出了从苦中获得拯救和从流转的生死轮回中获得解脱的道路。
 
基督教通过对人的本质兼具人性与神性的剖折,揭示了人的内在矛盾并以此向人们指出一个最高的精神境界——超越人性、彻底复归神性、通向上帝的路径,从而达到至善的理想境界。这种至善境界其实是隶属于宗教信仰的一种道德境界。从这层意义上讲,基督教是最能使人们自觉意识到道德价值的伦理宗教。它极其推崇善良、公正、同情和友爱,其神学三德:信、望、爱在根本点上与世俗社会的伦理道德贴得更近一些。“信”即信仰,它意味着接受和献身。当宗教徒们怀着虔诚热烈的信仰,信仰神圣(或神灵)存在并呈现于世俗社会中时,就会把一种新的内涵赋予世界,从而深刻地影响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行为。“望”也是一种强大的道德动力。只有对未来满怀希望,认为世界的存在是美好的人,才能够趋向道德上的善,向着至善发展。而“爱”更是为了协调人内心的道德意识。基督教规定人的道德行为的唯一原则就是爱人知已。这种至高的爱指明了道德努力的目标,由信、望、爱三德所构成的现实人生与自然存在物的联合体,就达到了至善境界。
 
 
 
这里可以看出,基督教宣扬的这套理论带有强烈的道德色彩,显然与佛教无欲无念、不悲不喜的涅槃境界有着本质差异。它把伦理道德隶属于宗教信仰之下,以宗教信仰来赋予道德一种权威。因此它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宗教说教,但它所要解决的却是现实人生问题。故说这种伦理道德是从宗教信仰逐渐走向现实,走向世俗生活。
 
五、实现理想境界的途径
 
佛教对于达到人生理想境界的途径和方法论述很多,各派的说法也不尽一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主张是大乘佛教的戒、定、慧三学。“戒”是指佛教为其信徒制定的戒律戒规,主要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定”指禅定,通过禅定,收心敛性,使心处于专注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这是为获得佛教智慧的修习功夫。“慧”,指能使修持者断除烦恼,达到解脱的佛教智慧。人们只有通过戒、定、慧三个阶段的修行,才能克服自己的贪欲和追求,跳出苦海,超脱轮回,从而进入涅槃境界。
 
在这个问题上,基督教与佛教也有一致之处,佛教有戒、定、慧三学,基督教有摩西十诫;佛教宣扬慈悲为怀,基督教提倡爱的精神,它认为通向天国的道路重要的在于有一颗爱心。这爱绝非一般意义上的爱,而是具有无尚价值的绝对之爱,是上帝之爱,它首先通过上帝体现出来。耶稣教导人们要“彼此相爱”,甚至爱仇敌,主张“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左脸,连右脸也转过来让他打。”上帝为了爱,亲自降身到人世间来体验苦难,为了爱世人而遭受着被钉十字架的屈辱,忍受着极度的痛苦和折磨,最终以自己的死亡为世人赎罪,把世人从苦难的现实中拯救出来,重享回到天国的快乐,由此可见,为了达到理想境界,佛教和基督教的理伦趋于一致了。一方面,两教都制定道德戒律以约束信徒们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则都通过宣讲道德与仁爱使人达到至高的精神境界。佛教以慈悲为怀,主张普渡众生,超度他人。基督教宣扬上帝之爱,使人得以超脱自我,都是为了佛性或神性的复归,出于使人们的灵魂得到拯救的目的。
 
以上所论只是以佛教和基督教几千年历史发展长河中占主流地位的思想为依据,撷取了人生观这一典型的横截面加以分析比较,探寻双方内在的统一性和差异性,以促进东西方思想文化的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