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对策
程晨阳
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 310018
内容摘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迅猛发展,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提出一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以期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一些帮助。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担保机制
近些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超过1000万家,占注册企业总数的99%,在全国企业总资产和实现税利中所占比重分别为53%和47%,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及技术创新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极不相称。相关资料显示,占全国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所占有的贷款资源却不超过20%,其他融资方式几乎与中小企业无缘,融资难已成为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融资结构与潜在经济增长结构存在的这种严重的不对称,最终将限制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速度和质量。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成因
1.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管理不规范,自身融资能力弱。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孝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无力开发和生产优质新产品去开拓市常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都是自有资金少,靠举债发展起来的,负债率高,包袱沉重,由于制度上的原因,不注重积累,片面依靠银行贷款来扩大再生产,造成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经营陷入困境。据了解,不少地方的中小企业负债率达80%以上,形成高负债经营,使银行正常周转的信贷资金比重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财务报表随意性大、真实性差、透明度不高,缺乏经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掌握企业家底,不敢轻易放款。
2.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高度依赖。当前我国融资体制主要关注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相对有限。有关数据表明,我国国有银行增量信贷资金的70%—80%都投向了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得到的只有20%左右的信贷资金,而这仅有的20%信贷资金却是近 1000 万家中小企业抢夺的主要资金来源。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表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被中小企业认为是目前融资渠道的首要选择。因此,一旦银行出现“惜贷”或银行资金不足,首先受到冲击的必然是那些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不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信用已经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企业信用是一种资源、一种生产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信用的好坏对企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银行与企业关系的基本内涵是基于信贷行为产生的信用契约关系,但是部分企业还贷意识浅薄,常以经营效益不佳为藉口,对银行贷款本息久欠不还,有些企业甚至套取骗取银行贷款,使银行丧失了向企业发放贷款的动力。特别是一些企业借改组改制为名,把摆脱企业困境寻求发展寄托在逃废银行债务上来,严重危害了银行的合法权益,使银行与企业发生了严重的信用危机,严重挫伤了银行对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这样,势必会造成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时,慎重考虑甚至“惜贷”,造成中小企业贷款不顺。
4.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由于授信主体较难获得受信主体的真实信息而引起的。信息不对称是我国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从银行取得间接融资的难度。首先是政策法规造成的融资难。由于金融部门对“抓大放小方针” 往往仍旧理解为对“小”置之不理,从而形成了对中小企业的忽视和歧视。“所有制歧视”。一定程度上使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构成的中小企业群体受到了一定影响。其次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必然要求受信主体最大可能的披露其个人信息与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然而,中小企业公开或披露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将会给中小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的理性决策原则必然是:潜在收入大于因公开经营管理信息而带来的风险成本,也正如此,中小企业不愿或较少地披露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同时,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规模小,在地域上又比较分散,大多中小企业又无资信记录,因而,银行很难得到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而且,中小企业业务量小,手续麻烦,导致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交易成本较高。在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银企博弈的结果必然是:银行为防止贷款风险增大,必然选择少贷或不贷策略,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慎之又慎。
5.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规模小,缺乏风险分散与补偿制度,与中小企业发展不相适应。(1)目前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发展滞后,担保机构规模偏小(户均资金3000万元),实力较弱,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2)信用担保机构经营品种单一,担保业务范围小,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主管部门,缺乏相互紧密联系的信用担保体系,同时,担保机构间缺乏联系沟通,无法实现共同促进发展的目的。(3)四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担保
机构目前面对的客户群体普遍存在生产规模较孝资金运作不规范、信用程度低、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绝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经营亏损,债务包袱沉重,而民营企业多数是家族式经营,资金体外循环严重,如何才能既支持企业的发展,又能有效防范和降低由此而引发的担保风险,是担保公司面临和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五是担保机构与当地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不够密切。在信用担保业务中,担保机构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还是一个弱势群体,双方的合作还存在着利益和责任的不平衡。正是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及发展带来了很多困难。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
低,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现象,这些往往都是由于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所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途径。应推动中小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方向,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对于集体企业要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应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
(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加强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建设
加强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建设。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要有一定的信用作为保障,消除融资各方的风险顾虑。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以信用为立法基点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这包括对中小企业的注册、资产监管、财务信息管理、信用记录收集与管理等。同时,为使中小企业牢牢树立信用经营的观念,减少交易风险,我们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公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便于交易各方获取相对人的信用信息,减少交易风险;二是积极引导企业以诚信为本;三是建立和培育信用中介机构;四是要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承担相应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首先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一要改进贷款授权授信制度,疏通中小企业贷款瓶颈,适当下放贷款权限,允许基层行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自主审查发放贷款,减少对壳户的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二要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还能力。三要健全贷款营销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信贷人员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其次,人民银行要加大“窗口”指导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发挥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从贷款投向投量、资产质量、信贷创新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以强化指导工具的约束力,防止商业银行的非理性行为抵消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二是利用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方面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信息支持系统,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政府、企业和银行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票据融资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并适当降低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增强利率弹性,调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四)建立多元化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发展地方中小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
小企业呼唤小银行,是我国目前经济生活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我国的现实情况表明,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得不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难以顾及点多面广的中小企业,也不能满足中小企业临时性、突发性的金融需要。因此,建立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发展地方中小银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途径。(1)结合国有银行的集团化改造,在国有银行推行金融控股公司制,改一级法人为多级法人,以增强基层金融机构的独立性。(2)将国有银行的县域机构改造为独立的地方银行,吸收民间资本入股,发挥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积极性。(3)在试点的基础上,以地市或经济发达县为单位,新设一批民间资本为主的中小银行。(4)应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逐渐形成金融机构风险的市场分担机制,以增强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的动力和压力。
(五)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立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保障机制
(1)建立科学的担保组织结构和机制。担保体系应当由政策性、民间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共同组成一个多层次的体系结构。在城市和省一级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全国性的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以贯通整个担保体系。同时,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后续资金补偿机制,以及加大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逐步扩大担保机构的规模,使之能够服务于更多的中小企业。(2)建立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风险共担机制。为避免银行将所以贷款风险转嫁给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风险应当按合理的比例由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共同承担。比如,担保机构为银行贷款的70%—60%提供担保,剩余风险由商业银行自身承担,并按其各自承担的风险额度享受收益。
(六)建立与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中小企业贷款难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缺乏信用评级体系。一部分信用状况达到要求的中小企业无法脱颖而出,而被商业银行无情地以“一刀切”的方式拒之门外。因此,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中小企业自身应当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信用制度建设和普及工作,提升社会对中小企业信用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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