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分析各阶层的社会不公平感?

怎么样分析各阶层的社会不公平感?

人们对于社会现实的公平或不公平的价值判断,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会政治态度。各个社会阶层的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经济状态不同,对于社会现实的价值判断也会有所不同。经济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社会公平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并激起部分人群的不满情绪。了解各个社会阶层对当前收入分配现象的看法及社会不公平感受,有助于发现社会冲突的根源所在,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对策,协调各阶层利益关系,平抑社会不公平感,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为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各社会阶层的社会不公平意识的异同。
 
1.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要分析人们的不公平感受,首先需要了解人们对于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原因做何解释。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一项全国抽样调查数据,目前大多数人认为,权力、职业和行业是导致当前中国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因素,大约6/10的人(61.5%)选择“因权力造成的不公平”作为当前中国社会最主要的3种不公平现象之一,显然,人们对政府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各种寻租行为极为不满。同时,大约3/10的人选择“因职业造成的不公平”(29.1%)和“因行业造成的不公平”(27.9%)作为最主要的3种不公平现象之一,另外选择比例较高的还有地区(24%)、单位(23.4%)和学历(22.5%)。人们对不公平现象的主观感受,与学者们对社会经济差异现象的研究结果是相吻合的,即导致当前中国社会的不公平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权力、职业、行业、地区、单位和学历等因素。人们对于权力因素的作用感受十分强烈,不过,各个阶层的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经济状况不同,对其他各种因素的作用强度感受不同。白领阶层的成员(领导干部、企业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大多认为,行业和职业是导致不公平的最主要的因素,因为这两个因素的作用导致了白领阶层内部的收入差异和社会地位差异。蓝领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的人则十分强调单位因素的作用,因为不同单位(单位经济效益好还是坏、单位属于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单位属于正规部门还是非正规部门)的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福利保障、劳动强度和就业稳定性有明显差异。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则认为学历是导致不公平的主要因素,这两个阶层的人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尽管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地位较高,但不能获得人们的尊重和相应的社会地位,他们显然对此很不满意,认为不应以学历高低来判断人的价值。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成员则对于“因地区造成的不公平”感受十分强烈,他们认为,因城市与乡村之间、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巨大差异而导致的人们之间的贫富差异是十分不公平的。
 
2.对收入差距的合理性认识和容忍程度
 
社会不公平感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们对于收入差距的看法。经济改革以前,中国的收入分配较为均等,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和经济地位的差距都比较小,同时,政府的意识形态主张消除贫富差距,推行平均主义的经济分配原则。在那一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收入差距的存在和扩大是一种不合理的、不公平的现象。经济改革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而且在不断发展着的社会现象。与此同时,政府的意识形态发生转变,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允许收入差距的拉大,平均主义分配原则逐步为市场竞争原则和能力主义原则所取代。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开始逐渐地容忍和接受收入差距现象。调查数据显示,当前中国人对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还是普遍接受的,这与经济改革以前的观念有很大的不同。各个阶层对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的接受程度显现出一些差异,但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的不同。不论哪一个阶层,其多数成员都表示收入差距应该存在。但相对来说,白领阶层(领导干部、企业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对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的接受程度高于蓝领阶层(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而且高层白领的接受程度又高于中低层白领。三个高层白领阶层——领导干部、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大约有90%的成员认为收入差距“应该”或“完全应该”存在;两个中低层白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大约有80%的成员认为收入差距“应该”或“完全应该”存在;而蓝领阶层则有约70%至75%的成员持同样态度。同时,蓝领阶层比白领阶层更多地选择“不太应该”和“完全不应该”。
 
人们对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的普遍认可,并不表明人们能够接受当前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收入差距现象。调查数据同时显示,绝大多数的人(71.6%)认为,在他们居住的城市或县里收入差距太大了,也就是说,现在的收入差距超过了他们所能接受的程度;略超过2/10的人(22.9%)认为收入差距适中,他们可以接受当前的收入差距程度;极少数的人(1.5%)认为收入差距太小,他们希望收入差距可以拉得更大。各阶层在这方面的态度有些不同,但是并没有显示明显的规律性的差异。相对而言,3个高层白领阶层——领导干部、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选择“差距适中”的比例高于其他阶层;蓝领阶层选择“差距太大”的比例高于白领阶层;私营企业主选择“差距太大”的比例最低,而选择“差距太斜的比例最高;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选择“差距太大”比例最高,而选择“差距太斜比例最低。
 
数据分析结果反映出处于不同社会经济状态的社会阶层对于收入差距的合理性认识和对于收入差距的容忍限度有所不同。社会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社会阶层,更倾向于认为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他们对收入差距的容忍程度也较高;而社会经济状况较差的社会阶层,更可能认为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对收入差距的容忍程度较低。
 
3.收入分配的现实模式与理想模式
 
社会不公平感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们对现存的资源分配模式及规则是否满意,如果人们对现有的分配模式比较满意,认为现行的分配规则比较合理,那么即使存在着不平等现象,人们也会加以认可,并且认为这是相对公平的;反之,如果人们认为现行的分配规则不合理,那么即使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并不是很大,人们也会感觉不公平。这就是说,如果人们所期望的收入分配模式与现实存在的收入分配模式不一致,将导致社会不公平感。
 
调查数据显示,不同阶层的人对于收入分配模式的现实状况的看法较为一致。绝大多数人(72.6%)都认为“当官的人”最容易获得高收入,各阶层成员选择此项的比例在65.1%至81.6%之间,不论是哪个阶层,选择此项的比例都是最高,而且选择此项的比例远远高于比例第二高的选项。很显然,人们普遍认为,当前经济资源分配的最主要的作用机制是权力,有权力的人,最容易获得高收入。除了对权力机制作用的普遍认识以外,人们对于其他几项主要的收入分配规则也有所共识。总体上,有38.4%的人选择“有技术专长的人”,36.9%选择“有文化/有学历的人”,35.7%选择“有资产的人”,各个阶层的成员对这几个选项的选择比例都比较高。这反映出,人们普遍认为,权力、文化资本(或人力资本)和经济资产是影响收入水平的主要因素,掌握权力的人、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人和拥有经济资本的人最可能获得较高的收入。
 
人们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与上面分析的现实收入分配模式极为不同。各阶层成员对于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也有较为一致的看法,总体上来讲,选择比例最高的两项是“有技术专长的人”和“有文化/有学历的人”,75.3%的人认为“有技术专长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72.6%的人认为“有文化/有学历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也就是说,大约3/4人都认为,拥有文化资本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选择比例其次高的是“吃苦耐劳的人”,50.4%的人认为“吃苦耐劳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选择比例第四高的是“脑子聪明的人”,30.3%的人认为“脑子聪明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吃苦耐劳的人”和“脑子聪明的人”应该算是拥有人力资本的人,“吃苦耐劳的人”表明有体力,“脑子聪明的人”表明智商高。因而,人们的普遍看法是,拥有文化资本和拥有一般性的人力资本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这意味着,人们所期望的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是以文化资本和人力资力为标准,由文化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多少来决定个人收入的高低,换句话说,人们所推崇的收入分配原则是能力主义分配原则,有能力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没能力的人只能忍受低收入。除了这四项选择以外,其余各项选择的比例都比较低,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选择“当官的人”,只有13.2%的人认为“当官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在所有的10项选择中,选择“当官的人”的比例位居第八位。由此可见,人们所期望的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与他们所认为的现实收入分配模式极为不同,尤其表现在对“当官的人”是否应该获得高收入的这一点上。现实的收入分配模式是,有权或无权是决定收入高低的最关键因素,而理想的收入分配模式是,有能力或无能力是决定收入高低的最关键因素。理想与现实的差异,必然引发人们对目前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满,人们可以接受由能力而导致的收入差距,但不能接受由权力而导致的收入差距。在当前中国社会,权钱交易可能是导致人们不公平感的最主要的因素。另外,大多数人不接受以经济资产的多少来决定收入高低,只有15.9%的人认为“有资产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在这一点上,现实与理想也有差异,但差异并不是非常大。人们可能会对暴富的老板们看不顺眼,但这还不是导致不公平感的最主要的因素。
 
上述分析表明,尽管人们普遍认为目前的收入差距过大,但收入差距本身并不是导致社会不公平感的重要根源,权力对收入分配的干预以及权钱交易和官员腐败等现象才是社会不公平感产生的主要根源。人们可以接受因个人才智和技能的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差异,但不能接受因权力作用而导致的收入差异。减少腐败现象,抑制权力对收入分配的过多干预,是减缓社会不公平感、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有效途径。同时,目前中下层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明显强于中上层,改善中下层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状况,也有助于减少社会不满情绪,促进社会和谐与整合。